各處室、系部:
根據(jù)泰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、教育局泰教人〔2011〕2號文件精神,,市委,、市政府決定表彰一批教育系統(tǒng)先進集體和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。經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,,現(xiàn)就泰興市教育系統(tǒng)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推薦評選工作通知如下:
一,、評選范圍
泰興市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評選范圍為學校中從事教育教學、管理服務等工作5年以上,,取得突出成績的在編在崗人員,。
二、評選條件
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條件是:熱愛教育事業(yè),,無私奉獻,,師德高尚;認真履行崗位職責,,全面實施素質教育,,關愛學生,為人師表,;教學理念先進,,重視教育教學改革,教育教學實績好,。近5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,,且至少有一次為優(yōu)秀,。
教職工參與有償家教,體罰,、變相體罰學生,,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受到查處和有亂收費等行為受到查處的,不得評為優(yōu)秀教育工作者,。
三,、推薦評選辦法
個人申報或民主推薦。由個人向所在處室,、系部申報,,或由處室、系部民主推薦,。推薦名額分配如下:機械系1人,、電信系1人、建筑系1人,、經化系1人,、單招部1人、學校行政處室4人(校長室,、校長辦公室1人,,召集人:任謙;學工處,、團委1人,,召集人:呂庚圣;教務處,、產教處,、教科室、督導室1人,,召集人:朱鑫炎,;總務處、財務科1人,,召集人:印向東),。此項工作在本周星期五(元月14日)上午放學前報校長辦公室,逾期不報則為自動棄權,。
學校領導班子在9名人選中研究確定4名人選,,并在校內公示后,填報相關表格,,于元月17日上報市教育局,。
泰興中等專業(yè)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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